关于改进厅机关办文办会的若干整改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28 信息来源: 浙江省卫生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办事效率,认真整改和落实在党的先进性教育分析评议阶段对厅机关办文办会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贯彻执行《浙江省卫生厅公文处理办法》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整改措施,请厅机关全体干部遵照执行。
一、精简公文数量,提高公文质量
(一)认真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公文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文数量。能通过口头传达、面谈,或通过电话可以请示、答复清楚的事项,不应行文;可以通过信(函)件或电报解决问题的,不应发正式公文;可以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用厅名义行文;能单独发文解决问题的,不用联合行文;与已经发文内容雷同,或照搬照抄上级公文内容,没有新内容和具体措施的,不应行文(单纯转发的公文可采用翻印件下发);同质问题分解成几个文件的公文不发或合并成一个文件发。
(二)严格掌握文件主送及抄送单位,减少文件数量。除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外,厅发文一般不主送和抄送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二、规范公文办理,提高办文时效
(一)凡主送省卫生厅的请示、报告等公文,由厅办公室统一收文、拟办。对各地上报的请示件应做到“有问必答” ,内容重要的请示件纳入督办程序办理。
(二)请示件办理实行限时制。办文程序的每个环节都要及时完成,不得积压。简单问题应尽快答复,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复杂问题应在两周内答复。另有时间要求的,按其要求时间办结。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限内确实难以答复的,要及时与来文单位联系沟通,并说明不能及时答复的原因。
(三)对文种的选择应该坚持符合规定、注重实效、简洁明了的原则。对各地一些申报大型设备购置、一般项目和产品审核、不涉及政策延伸的其他请示件的答复,以及简短告知性事项等,一般采用抄告单形式回复;一般性会议、培训班通知采用信(函)件形式;对业务性较强,内容单一、且经常使用的,可以用格式化表单形式答复或请示。
(四)适当简化抄告单和会议通知的办文审批程序。抄告单由主办处室承办,主办处室负责人将抄告内容(答复事项)及其背景和办理过程向分管厅领导汇报,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由该处室承办人登录厅OA网拟稿,处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对经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的抄告单,视作已由处室报经分管厅领导同意,秘书修改,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签发。计划内会议和培训班通知的办文审批程序同抄告单。
三、精简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
(一)加强会议计划管理。各处室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将下一年度召开的会议计划报厅办公室,办公室对各处室上报的会议安排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会议提出精减意见;办公室应在统筹协调后,提出下一年度全厅会议计划,并报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二)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各处室应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凡内容重复、对象相近的会议,应予以合并,做到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的会议尽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对计划外会议,原则上不予召开,确需召开的,应提前2周将会议计划报厅办公室(应急会议除外),由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统一协调,协调不成的报厅长批准。计划外会议原则上不邀请市、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参加,确需参加的,需报经分管厅长或厅长批准。
(三)实行每周三为“无会议日”的制度。省卫生厅及各处室不能在周三安排任何会议,由于应急任务必须召开的,需提前报厅长批准。
(四)压缩会期,提高会议质量。各类会议主题必须明确,准备充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压缩会期,减少与会人员,严格控制会议工作人员及非正式代表的数量。要科学合理组织会议,尽量减少与会代表的驻会时间和驻会人数。省内会议报到时间一般安排半天,本地代表一般不安排住宿。
(五)大兴勤俭会风,杜绝奢侈浪费。会议主办处室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不得超标准使用会议经费,会议期间或会议前后不得组织公款旅游活动。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减会议和文件工作,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控制和解决“文山会海”问题。厅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办文办会工作的催办、督办制度,不定期地就厅机关公文制发质量进行展示,展示的重点是公文草拟质量和办文时效。对违反会议管理规定和积压公文的,要在有关会议上进行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在厅机关内网上进行通报。

                        二○○五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卫生 文秘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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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5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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