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09-21 信息来源: 省卫生计生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加强儿科医生、护士队伍建设,增强妇女儿童健康。分管省长春节过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妇幼健康工作。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一直稳定在较低水平,已处于发达国家行列。

       然而,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服务需求量不断增加。有研究显示,全省户籍人口每年将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直接导致危重、早产及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急速增加,儿科医务人员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另一方面,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严重不足。由于儿科工作难度高、强度高、压力大,儿科医生转岗转行现象普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生育二孩的儿科女医生比例较高,更加剧了儿科医务人员的短缺。为有效缓解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亟需出台加快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文件。

       二、起草过程

       为加快落实国家《意见》精神,制订我省《实施方案》,我委会同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广泛调研。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儿科医生队伍建设指示精神,由我委牵头组织,委主要领导带队对省人民医院等7家省级公立医院进行调研座谈。在此基础上,形成《实施方案》初稿后,我委分管领导与相关部门又到嘉兴市、金华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两级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社保和卫生计生部门的意见,听取市、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专家意见,实地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广泛征求意见。委主要领导召集相关处室进行讨论并起草《实施方案》初稿,召开相关部门处长会议征求意见。对分歧较大的问题,通过上门讨论、分管领导沟通甚至主要领导沟通,力争达成共识。对一些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向分管省长和秘书长汇报。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思路

       根据国家《意见》规定和我省实际,起草《实施方案》的主要思路是:

       (一)领先性。拉高标杆,争取2020年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名,较国家0.69名的目标提高0.11名。

       (二)创新性。增加制度自信,把“双下沉、两提升”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加快推动优质儿童医疗服务资源下沉,提高县域内儿科医务人员水平,增加百姓对基层儿科信任,缓解城市医院儿童看病难问题。

       (三)均衡性。一是关注儿科技术发展的平衡,明确每个市、县建立1个儿童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二是重视儿科区域发展协调。加强26个加快发展县的儿科队伍建设,开展市、县级新生儿抢救中心标准化建设,为市、县级新生儿抢救中心配置抢救设备。三是切实在儿科发展的可持续性上下功夫,通过提高儿科劳务价格、降低药品与耗材使用、把儿科医务劳务价格调整后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和财政对医保兜底等“组合拳”,形成儿科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内容

       (一)实施目标

       到2018年,二级乙等以上(含)综合医院应开设儿科门诊,二级甲等以上(含)综合医院应设置儿科病房,儿科床位数应占医院床位总数的2%以上,纳入等级医院评审。到2020年,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可设置1所儿童医院,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 名,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

       (二)实施举措

       第一项,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地市级儿童医院、综合性医院儿科和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善四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各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资源配置情况,调整儿科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中心镇(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卫生院应设立儿科门诊。

       第二项,深化儿科“双下沉、两提升”工作。继续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全托管、重点托管、对口支援等方式,加快发展一批儿童医疗联合体和医疗集团。通过儿童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扎实推进省、市高级职称儿科医生逐级下沉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方便患者就近就诊。推进县级医疗资源规范化下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对基层适宜技术推广与指导,提高基层儿科服务水平。

       第三项,落实儿科分级诊疗制度。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儿童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重点收治重大专科疾病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逐步建立体系完整、覆盖城乡的儿科分级诊疗体系。将0-6岁儿童作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管理重点。

       第四项,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儿科学专业人才培养,制定儿科医务人员培养规划,扩大儿科学专业招生计划。建立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机制,鼓励各地探索订单式培养的有效途径。适当增加儿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数量。开展市、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的儿科转岗培训,使其系统掌握儿科专业知识和技能。“十三五”期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500名具备儿科等各科常见疾病诊疗服务能力的全科医学人才,累计招收培训儿科专业住院医师1500名以上,转岗培训人员在500名以上。

       第五项,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第七项,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适当提高儿童医院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综合医院儿科医生护士评聘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给予适当倾斜照顾,有条件的可单列核定岗位结构比例。适当追加绩效工资总量,专门用于建立在岗儿科医生的岗位补贴;儿科医务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对从事儿科工作满30年的医生,参照教师、护士的办法由医院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

       第六项和第八至十一项依次是完善儿童医疗保障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加强儿童预防保健、加强儿童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和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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