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8年第 0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省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24时。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自行上网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 现场确认及审核时间为2018年1月27日-2月9日,具体时间由各考点决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各考点考试公告。 二、报名条件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网址:http://www.nhfpc.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二)从2018年起,在全国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三)2018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110类别)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的内容考试。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加试考试。报考加试专业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考生为目前在院前急救(120急救工作人员)和儿科岗位的工作人员; 2.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考生加试申请表。 三、提交材料 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8年1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六)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七)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八)应届毕业生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九)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十一)考区、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考试范围 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实践技能考试使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13年版》,中医、中西医结合实践技能考试使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实践技能考试部分)2016年版》,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生使用《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2016年版》。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8年6月9日至6月15日。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的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临床、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8年8月25日和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8年8月25日和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2018年8月25日17:00-17: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18年8月25日17:00-18:00。 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18年8月25日17:00-17:30。 六、考试收费形式及标准 (一)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段缴费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确认后经过考点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开放时间段为2月12日至3月9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者,再网上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开放时间段为7月10日至7月30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另行开放缴费。 (二)收费标准: 1.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根据浙价费〔2012〕207号及浙价费〔2016〕70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共卫生、中医类别考试费180元/人,口腔类别考试费200元/人。 2.医学综合笔试费用。临床、中医类别(中医专业)实行纸笔考试,执业医师类别考试费20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考试费120元/人;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类别考试费29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考试费148元/人。 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用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标准收取。 七、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以所在地考点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考试费用的,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认真逐字核对,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五)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我省不作为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试点省份。 (六)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8日,医学综合笔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8月15日至8月24日。 (七)我省考点为:省直、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舟山、金华、衢州、台州、丽水。 各考点咨询电话: 省直 0571-88208373 杭州 0571-87917276 宁波 0574-87295659 温州 0577-55570357 湖州 0572-2760185、0572-2760197 嘉兴 0573-82067603 、0573-83670718 绍兴 0575-85163360 舟山 0580-2555156 金华 0579-89103980、0579-89103982 衢州 0570-8870308 台州 0576-88536395、0576-88539207 丽水 0578-2618868 2018年1月11日 |